|
|
|
|
一、服务原则
1 公正地履行地方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
2 为纳税人提供“文明、高效、规范、优质”的纳税服务;
3 通过严格的执法,广泛的税法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
4 努力提高地税干部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水平。
二、服务目标
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营造方便、快捷、高效、文明、法制、和谐的办税环境。
三、服务理念
我们的服务理念是“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方便纳税人办税和提高办税效率为宗旨。
四、服务方式
1 利用桓仁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网站,通过网站(WWW.hrds.com.cn)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信息;
2 在每个办税服务厅免费提供税法宣传资料;
3 通过办税服务厅的公共计算机向您提供企业或个人的涉税信息;
4 12366电话咨询,我们及时答复或转办相关部门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5 上门咨询,我们将及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部门;
6 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服务承诺
1、税务登记承诺
(1)对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对您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对您申请停歇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对您申请复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发票办理服务承诺
(1)对您申请购领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2)对您申请自印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3)对您申请代开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4)对您申办发票兑奖,符合规定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3、纳税申报服务承诺
(1)对您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申报,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对您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申报,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上级地方税务机关。
4、减、免、缓、退税服务承诺
(1)对您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一般情况下,由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从受理之日起,我们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由市地方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上级地方税务机关。
(2)对您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接到您的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5、服务态度承诺
(1)我们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指导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2)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6、政务公开承诺
我们会在办税服务场所公开以下内容,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1)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
(2)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3)服务承诺;
(4)办税所需提供的资料、步骤及方法;
(5)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
(6)监督投诉电话。
7、信息保密承诺
(1)对您的经济信息,我们会严格保密;
(2)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经济信息的,我们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实施检查的承诺
(1)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在实施税务检查前会提前通知您;
(2)通知您检查的纳税期间和范围以及检查人员名单,以便您提出回避;
(3)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前要按照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如不按照规定出示证件,您有权拒绝检查;
(4)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提供书面的检查结果以及相关税务处理决定,包括定案依据,并告之您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9、权利保护的承诺
(1)您对我们作出的税务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您对我们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您对我们作出的除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 因我们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您可以就直接损失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10、其他办税服务承诺
(1)我们免费为您提供正常办税所必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2)假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申请为您提供援助服务;
(3)重大税务事项如需提前办理,需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可以实行特事特办。
六、服务监督
如果桓仁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所属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您有权向桓仁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和本溪市地方税务局进行举报和投诉。
桓仁满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举报投诉电话:0414-8839008 0414-8839086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举报投诉电话: 12366本溪地税热线
网上投诉: 桓仁地税网站(www.hrds.com.cn )局长信箱
| |